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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拿马

一、投资法令
巴拿马1992年11月颁布第25号「加工出口区设立及营运特别法」,该法主要内容摘要如后:
(一)设立全国加工出口区管理委员会
由工商部、财政部、经济企画部及劳工部部长或次长、加工区经营业者代表、全国工业总会及巴国出口业者协会代表各乙名组成。秘书处设立于国贸局(IPCE),实际负责区内厂商注册、登记及营运管理等事务。
(二)加工区种类及性质
加工出口区分为民营、公营及公民营三种,依营业性质又可划为加工出口区推广业者及加工出口区营运管理业者二种,加工出口区内除基本设施、工厂、管理中心、培训中心、运动、休闲及医疗设施外,并可兴建住宅、旅馆、游乐区、港口、机场及码头等。
(三)加工出口区厂商类别
1. 从事农、林、渔牧产品生产及出口业。
2. 外销装配业。
3. 外销加工业。
4. 特别服务业:如从事行销、金融保险、管理顾问、机器设备维修、运输、仓储、保全及会计业务者。
5. 一般服务业:如餐饮、药房、美容、健身及洗衣业等。
(四)投资厂商须遵守下列规定
1. 申请投资许可后一年内必须实现投资,二年内开始营运。
2. 除专业及技术人员外,其余必须雇用巴国人员。
3. 须符合环保有关规定。
4. 每年须向全国加工出口区管理委员会提报有关员工、使用原料类别及数量、总生产量、进出口项目、金额及主要市场等资料。
(五)奖励措施
1. 加工出口区系一免税区,依本法设立之厂商所有营运、动产及不动产交易、建材、原料、机器设备、服务等买卖及进出口皆100%免除所有直接、间接资本、专利及执照等税捐。
2. 区内厂商股利所得免税。
3. 国内厂商对加工出口区销售任何原料及半成品均视同出口,惟并不得享有「租税折让券」(CAT)优惠。
4. 加工出口区内厂商可将原料及半成品委托区外厂商加工,期限为六个月。
5. 加工区内之产品如内销,须付有关之关税。
6. 区内厂商不得享有「租税折让券」优惠。
(六)移民特别条款
1. 外人投资金额如超过廿五万美元可申请投资永久居留签证。
2. 区内厂商管理、专门技术人员均可申请短期居留签证,其有效期同雇用合约期限。
3. 赴加工出口区内接洽业务或与加工出口区内厂商有生意往来之外人均可申请一年期之商务居留签证。
4. 上述签证均属多次出入境签证,并可包含申请人配偶及小孩。
5. 投资永久居留签证者可取得身份证,并依法申请归化取得巴国国籍,但投资者如撤资或转让,则自动取消上述优惠。
(七)劳工特别条款
1. 区内厂商在雇佣关系开始前三年内,可排除劳工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对特定之工作以固定期限雇用劳工。

2. 劳工部应依据劳工法第二一三条A项十六款规定,尽速审核雇主所提计算劳工生产力之方法及规定。若劳工在雇主提出申请一二○天内未予核覆,该申请即被视为核准。该项方法及规定一旦核准,雇主即应在各厂房显处作永久性公告
3. 雇主可视公司需要调动员工轮班或轮线。
4. 除劳工法第二一三条C项中所提情事外,若厂商外销市场有明显损失亦可视为正当理由中止雇用关系,但雇主须事先向有关机关申请。
5. 工作津贴、红利、奖金等不视为一九五四年八月第十四号法令第六十二条B项中所规定为薪津之一部份。

6. 雇主得视企业经营周期及对劳资双方皆有利情况下事前指定劳工休假期间,并得将员工年度休假最多分二次实施。
7. 加工出口区之劳资关系须遵守一九八六年三月十七日第一号法令(劳工法)及其它未与本法抵触之特别法规定。
二、公司设立型态
1. 公司设立型态分为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合伙企业及有限公司四种。
2. 一般公司分产业别取得商业或工业执照,商业执照分A、B二类,A类为金融、批发、银行等,B类为餐饮及超市等。
3. 巴拿马对本国及外国人设立分公司有不同规定,禁止外人从事零售及特定服务业。
三、奖励投资措施
1. 税捐减免:凡投资从事外销的工业,生产国内必需品之工业设厂于指定之发展区内,均属受奖励事业,可享受免征进口关税,免征出口税,免征资本税及减免所得税之待遇。
2. 外国投资人汇入投资本金不需要登记,资金出入不受限制。
3. 中美洲自由贸易及优惠待遇协议:巴拿马未参加中美洲共同市场,但与瓜地马拉、洪都拉斯、尼加拉瓜、多米尼加、哥斯达黎加、萨尔瓦多及哥伦比亚等国签订自由贸易及优惠待遇协议,对协议国之间进出口贸易给予减免关税待遇。
4. 个朗自由区:自由区除供免税转口之用外并分两期扩建供工业投资之用,投资事业并可享受区外事业之各项优惠待遇。
5. 外销税折让证明:非传统出口产品按外销产品之国内附加价值之百分之二十发给证明,准予抵缴各项税捐,此项折让证明可以背书转让。
四、投资限制
除对外国人从事零售业、餐饮业及特定服务业有所限制外,巴拿马对外人投资几无其它限制。且依巴国宪法规定,外国人与本国公民一律平等。
五、投资主管机关
巴拿马投资业务之主管机关为其国贸局投资促进组,其西文名称及地址如次:
DIRECCION DE PROMOCION DE INVERSIONES
INSTITUTO PANAMENO DE COMERCIO
EXTERIOR
APARTADO POSTAL 6-1897, EL DORADO
PANAMA, REPUBLICA DE PANAMA
TEL:225-7244, FAX:225-2193
六、土地成本
(一)一般工业用地
工业用地视距离港口、机场及市中心之远近及取得公共设施之便利与否而不同价格。一般而言,在巴拿马市及个朗市每一平方公尺在1美元至5美元之间,巴拿马市商业区或金融区办公室租金约每平方公尺8美元至12美元。

(二)个朗自由贸易区
个朗自由贸易区土地均属政府所有,只租不卖,每月每平方公尺租金为0.5美元。另公有仓库每月每平方公尺租金为2.4美元。
依据巴国自由区管理局资料,现行租金标准如次:
例如租用三千平方公尺土地,一千八百平方公尺厂房,每月总租金在COLON为五千八百二十美元,在FRANSFIELD为四千二百美元,而在COCO SOLO租金仅为三千一百五十美元。
七、劳工相关规定
巴拿马十五岁以上、六十岁以下经济人口96万人,其中失业人口13万3,000人,失业率13.7%,非技术及半熟练劳工供应充沛,但技术劳工及管理人才缺乏,劳工大部份都受过教育,但是仅少部份能说英语,就业人口70%集中在巴拿马及个朗二大省,一般国人对中南美洲工人的印象都是疏懒成性,工作效率低,但是本地劳工水准并不如想象中的差,巴拿马的工会相当活跃,力量也十分庞大,往住在选举时展示其影响力。但是由于自由区内设立的工厂,因巴国有对工会组成人数之最低限制,故工会的成立较困难,鲜有罢工情事发生。
巴拿马对于劳工的保护可说是非常周密,究其原因,在于运河区(美国人托管)雇用许多巴国劳工,巴国政府为使美国平等对待运河区的巴国人,因此立法时劳工法订得特别严密。其法令要点如次:
1. 工资:巴拿马的最低工资因地区而异,巴拿马市及个朗市每小时1美元,大卫城及裘雷拉市每小时为0.85美元。
2. 工作时间:日班每天八小时,每周四十八小时。夜班每天七小时,每周四十二小时。(所谓日班系指上午六时至下午六时,夜班指下午六时至隔日上午六时),日班加班费每小时为一般工资之百分之一二五,夜班加班费每小时为一般工资之百分之一五○或百分之一七五,视开始及结束时间而定。一天加班限三小时,一周限九小时,超过此限加班费为一般工资之百分之一七五,假日加班费为一般工资百分之一五○。
3. 假期:每年国定假日十二天,工作十一个月有一个月休假,病假有十八天,另外女性尚有产假十四周,产前六周,产后八周。
4. 遣散费:试用三个月内,资方得解雇员工而免付遣散费,但是连续工作三个月以上,除法令明文规定的理由外,均依下列标准发放:

A. 服务年资在一年内者,每三个月发一周之薪金。
B. 服务年资为一年至二年者,每二个月发一周之薪金。
C. 服务年资为二年至十年者,每年发二周之薪金。
D. 服务年资为十年以上者,每年发一月之薪金。
遣散费所发之薪资,以离职前半年或前三十天之薪资,取其较高者为准。
5. 社会保险:资方付月薪资之百分之一○?七五,劳方付百分之十四?二五,另外资方每月增付职工保险百分之○?九八(百分之○?五六至百分之二视工作性质之危险度而定)。
6. 年终奖金:一个月,每年分别于四月、八月及十二月各发放三分之一。
7. 外籍技工及管理人员人数:不得超过员工总数之百分之十五。按劳工法规定,雇主除一般薪金外,还需负担额外之福利,合计为一般薪资之百分之四六?六一。
八、公共设施及费率
(一)交通运输
由于地理位置优越,巴拿马海陆空交通运输相当发达,其国内运输以公路为主,全国公路总长九千七百公里,其中三千一百多公里为柏油或水泥路面。主要公路有两条,一条是由巴拿马市到哥斯达黎加之泛美公路,长五百四十七公里;另一条是巴拿马市到个朗市的公路,长八十公里。巴国铁路并不发达,巴拿马市与个朗市间有铁路一条系与运河同时建造,曾是太平洋及大西洋间的重要运输管道,惟一九七九年美国归还后,巴国政府无力管理,致逐渐没落,现仅作部分货物运输用。
巴拿马运河连接太平洋及大西洋,致巴国海运事业相当发达,一向为中南美洲的转口中心,航线幅奏,不但使航行天数缩短,(详参见航行天数表),更使运费降低。巴拿马市的BALBOA港、个朗市的CRISTOBAL港及MANZA
NILLO(MOINSA)港是三个最主要的港口,巴拿马百分之七十五的对外贸易均经由此三港口出口,CRISTOBAL及MANZANILLO (MOINSA)港更是个朗自由区每年近一百一十亿美元货物的吞吐的良港。
航 行 天 数 表
目 的 地 天 数 目 的 地 天 数
迈阿密(美国) 五天 东 京 十六天
纽 约 七天 台 湾 二十二天
纽奥良 七天 香 港 二十天
休斯敦 七天 釜 山(韩国) 二十五天
奥克兰 十天 汉 堡(西德) 二十三天
巴尔的摩 七天 利物浦(英国) 十二天
注:由太平洋岸的BALBOA起算
巴拿马由于提供较有利的船舶注册条件,近年来在巴拿马注册的船舶逐渐增多,总数约一万二千余艘,共八千余万吨,居世界第一位,每年因船舶注册的直接收入及相关的其它服务费收入约五千万美元。
巴拿马空运也十分便利,TOCUMEN国际机场距巴拿马市中心约二十一公里,系拉丁美洲设备较完善及最现代化的机场之一,航空客货运与世界各大城市相连接。另巴国有六个国内线机场。
(二)通讯设备
据统计,截至一九九五年底止,巴拿马全国约有三十三万具电话机,平均每百人有电话线十一条,自动电话电报(TELEX) 及电话传真(FAX)均可以直拨至世界各国。目前巴国有四家本地电视台及一家美军电视台,另外有线电视经卫星转播可以收到十八个美国电视频道。邮局属国营,每周工作五天半,巴国无邮差人员负责送信,接收信件必须租用邮局信箱。巴国目前计有电信局及邮局共二百七十个处所。
(三)水电及电讯
巴国水质甚佳,自来水供应充裕并可生饮,工业用水供应于便利。
· 水:工业用水一万加仑十一?五美元。
· 电:○?一○美元/KWH。
· 电讯:巴拿马至台湾电话每分钟3.75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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