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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体系认证通过国际互认
中国质量体系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CR)于1998年1月22日在国际认可论坛多边承认协议(IAF/MLA)上签字,同月24日,太平洋认可合作组织(PAC)签署了区域性多边承认协议(PAC/MLA)。中国质量体系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作为发展中国家首批签署上述协议,是我国质量认证与国家认可制度实现与国际接轨战略目标的重大历史性突破。标志着带有CNACR认可标志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取得了国际同行互认,中国质量体系认证达到了国际水平。
我国质量体系认证工作正式起步于1992年。1994年国家技术监督局依据《产品质量法》正式批准成立中国质量体系认让国家认可委员会,并开始实施质量体系认证国家认可制度。截至1997年底,我国获得国家认可的体系认证机构达31家,这些机构共向企业发放体系认证证书4042张。
IAF/MLA和PAC/MLA的签署,标志着质量体系认证国际互认制度正式建立和实质性启动。对于国际质量认证界来说,意义深远。众所周知,消除由于标准和质量认证与国家认可制度的不统一,互不承认而导致的贸易技术壁垒,一直是各有关国际组织,如世界贸易组织(WTO),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的奋斗目标和国际认可论坛的宗旨。经过IAF五年的努力,终于签署了包括四大洲17个国家在内的质量体系认证国际多边承认协议。获准签署IAF/MLA的国家是:中国、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美国以有大多数欧洲发达国家。获准签署
亚太区域多边承认协议的国家是:中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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